【南京日报】 (通讯员 吴胜华 记者 黄伟清) 日前,深圳一市民申领驾照遭拒后状告车管所并胜诉,部分市民也由此认为,可以不通过驾校、自学拿驾照。市驾培处昨召开新闻发布会申明: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南京市民考驾照目前只能去驾校。
据介绍,深圳一市民因没有上驾校申领驾照遭到拒绝后,以当地车管所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为由,将车管所告上法庭并胜诉。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热议,部分市民也因此认为,在南京也可以不上驾校直接去车管所报考驾照。
市驾培处相关负责人称,与一般理论学习不同,学车过程直接影响到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学车必须要先学习理论知识,考试合格后必须使用教练车,由教练员随车指导,在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、线路内进行。目前我市教练车牌照和教练员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只针对驾校进行,这也意味着除驾校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培训学员的条件。而且与广东省没有出台相关法规不同,2004年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规定,市民申领驾照必须出具由驾校提供的培训记录,这也意味着市民学车只能去驾校的规定在我省有法律依据。